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以下简称“厦大”)与香港大学理学院(以下简称“港大”)签订联合培养协议,设立“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部与香港大学理学院联合培养项目”,两校每年互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及博士后,鼓励学科交叉,促进交流共赢,为两校青年学者开展科研培训与合作提供平台和资助。现将厦大人员2023年申请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 研究领域
a. 厦大所涵盖的海洋、环境、生态等学科领域,包括但不限于海洋生物地球化学、海洋生物学和生态学、近海与海洋动力学、水产养殖和近海资源等领域。特别鼓励基于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东山太古海洋观测与实验站和香港大学太古海洋科学研究所开展的多学科交叉研究。
b. 港大方合作导师详见列表(持续更新)
2. 名额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每年选派1名或以上;
博士后:每年选派不超过2名,或可增加名额。
3. 申请对象: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为厦大教师指导下的我校全日制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博士四年级学生如申请需提交学校同意延期毕业的证明。申请时应已获拟港大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信及两校导师共同制定的联合培养计划。
博士后:须为项目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
4. 联合培养体系
培养时长: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1-2年;
博士后:1-6个月。
培养方式:
由两校合作导师共同商议提出合作项目,并开展联合指导。港大方聘任厦大方导师为港大的客座教授。
学籍和学位: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完成学业后,将由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发成绩单,仅被视为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的毕业生,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颁发博士学位证书。项目另外为学生颁发证书,写明“该学位获得者由派遣方与接收方联合培养”字样。
5. 资助额度
1)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在港大学习期间,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为其保留学籍,联培生应继续向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缴纳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同时予以免除在香港大学的注册费及学费;
2) 项目对厦大派出人员报销一次往返旅费;
3) 项目对厦大派出的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资助每月1.25万人民币生活费,最多资助2年(24个月);博士后每月1.8万人民币生活费,最多资助6个月。
6. 住宿安排:
港大将协助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在校内或学校附近找到合适的住宿。但不承担费用。
7. 申请材料:
港大邀请函、英文个人简历、英文学习/研究计划、申请表(见附件)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职称证书(博士后)、英语能力证明文件、中英文成绩单(自本科阶段起,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8. 申请流程:
申报流程 |
具体内容 | 开始时间 | 截止时间 |
开放申请 (申请人开始联系外方,取得邀请函,准备申请材料,于截止时间前提交完整申请材料。) | 2023年4月7日 | 2023年5月5日 |
材料审核 | 2023年5月6日 | 2023年5月15日 |
评审委员会复审及面试,确定推荐名单及对应联合导师组 | 2023年5月16日 | 2023年5月25日 |
评审结果公示 | 2023年5月26日 | 2023年6月1日 |
录取通知发放(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3年12月2日) | 2023年6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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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 | 2023年6月2日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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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申请方式:
申请人于2023年5月5日中午12点前向项目秘书提交完整的电子版及纸质申请材料。每人的材料一式一份,纸版材料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电子版发邮箱hymel@xmu.edu.cn。
项目秘书:黄迎 0592-2181571 邮箱:hymel@xmu.edu.cn, 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翔安校区周隆泉楼B3-203办公室
4166金沙之选主页通道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