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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信息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招聘启事

2010/11/26点击次数:

发布日期:2010-11-26浏览次数:1498

根据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工作需要,按照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拟公开招聘外事秘书一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实事求是,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为教育管理工作无私奉献的精神和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意识。

2、具有研究生学历,获得硕士学位,英语专业(或海洋学科相关专业且英语口语写作能力强)。在本科和研究生学习期间表现突出,品学兼优。2010年夏季和2011年春季毕业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管理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英文口语流畅,中英文写作能力强;具有较熟练的计算机应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办公室、会议室的使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实验室网站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2、负责重点实验室的对外开放交流的组织、联络和接待工作、开放交流资料的整理与存档。

3、协助做好重点实验室的年度报告及评估(尤其是英文部分)的工作。

4、协助做好国际合作与交流项目的相关报告(尤其是英文部分)的撰写工作。

5、完成实验室主任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招聘办法与程序

1、申请推荐

个人提出申请,填写《中国海洋大学选聘重点实验室秘书申请表》。同时,申请者还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本科及硕士毕业证/学位证、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本科及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本次招聘,对于即将于2011年夏季毕业的研究生,不予受理申报。

上述表格及材料请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我校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2、考察和录用

由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按照岗位要求,组织综合考察。考察方式和时间另行通知。

四、管理方式

被录用人员采取“人才派遣”管理方式,待遇参照学校同条件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五、联系方式

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联系人:张荣平

联系电话:0532-66782103

E-mail:rongpingzh@ouc.edu.cn

通讯地址:青岛市松岭路238号中国海洋大学海洋化学理论与工程技术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邮 编:266100

人 事 处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